2021/3/17 玉雕大師藝術網
人民網 貴陽3月15日電 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貴州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最新反不正當競爭典型案例。省市場監管局反不正當競爭與直銷監督管理處處長周立新等出席會議并作情況通報。其中包括了兩件珠寶玉石商家的違法違規案例。
案例一:李勇無照經營、虛假宣傳案
基本案情:當事人李勇(貴陽市花溪區石板鎮億隆自然博物館緬甸翡翠珠寶店店主)在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的情況下,通過懸掛宣傳圖片、標語和召開講解會形式對其銷售的翡翠、和田玉、水沫玉等商品功能、性能及作用等進行虛假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
法律依據及處罰:當事人李勇無照經營的行為,違反了《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第二條的規定;對其商品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的不正當競爭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第十三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第一款規定,貴陽市花溪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罰沒324.99萬元。
案例二:貴陽花溪博生緣珠寶店虛假宣傳案
基本案情:當事人貴陽花溪博生緣珠寶店開業以來,與多家旅行社合作,由旅行社帶領游客到店進行消費。銷售人員(講師)對其銷售的翡翠、玉石等商品功能、性能及作用等進行虛假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
法律依據及處罰:當事人對其售賣的翡翠、玉石進行虛假宣傳,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第一款規定,貴陽市花溪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罰款99萬元。(原標題:3·15貴州省市場監管局發布最新反不正當競爭案例 內容略有刪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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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路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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